一、整體性與區域性
整體性是環境的最基本特性。整體性是指環境的各個組成部分和要素之間構成了一個系統。也就是說,環境的各組成部分(包括大氣、水體、土壤、植被、人工物等)以特定方式聯系在一起,具有特定的結構,并通過穩定的物質、能量、信息網絡進行運動,從而在不同時刻呈現出不同狀態。環境系統的整體雖由部分組成,但整體功能卻不是各組成部分功能的簡單之和,而是要由各部分之間通過一定結構形式所呈現出的狀態來決定。具體地說,環境系統大多由氣、水、土、生物、陽光等主要環境要素組成。雖然它們的各自特性和對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獨特作用不會發生變化,但它們組成的具體環境則會因它們之間結構方式、組織程度、物質能量流動規模和途徑不同而有不同的特性。例如,城市環境與農村環境、水網地區環境與干旱地區環境等就各有不同的具體特性。
環境的區域性是指環境整體特性的區域差異。具體說就是不同區域的環境有不同的整體性。它與環境整體性一起是環境在空間域上的特性。
二、變動性與穩定性
變動性是指在自然的和人類社會行為的作用下,環境的結構和狀態始終處于不斷變化之中。與變動性相對的是環境的穩定性。所謂穩定性是指環境系統具有一定的自我調節功能。也就是說,當在人類社會行為作用下,環境結構和狀態所發生的變化不超過一定限度時,環境系統可以借助于自身的調節功能使這些變化逐漸消失,結構和狀態得以恢復。
環境的變動性與穩定性是環境在時間域上的特性。變動是絕對的,穩定是相對的,變化限度是決定環境系統能否穩定的條件。環境的這一特性表明,人類社會的行為將會影響環境的變化。因此,人類社會必須自覺地控制自己的行為,使之與環境自身的變化規律相適配、相協調,以求得環境向著更加有利于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方向變化。
三、資源性與價值性
從實用性講,環境整體及其各組成要素都是人類生存發展所需的資源。人類的繁衍、社會的發展都是環境對其不斷投入物質、能量和狀態的結果。過去,人們較多注意的是環境資源的物質性方面,以及以物質為載體的能量性方面,比如地球上的生物資源、土壤資源、水資源、礦產資源等。這些無疑都是環境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所必需的。但近幾十年來,通過環境科學的深入研究,人們進一步認識到,除物質資源外,環境資源的概念還應包括非物質性方面,即環境狀態也是一種資源。不同的環境狀態,對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將會提供不同的支持。這里所說的不同支持,既有方向的不同,也有大小的不同。比如說,同樣是海濱地區,有的有利于發展灘涂養殖,有的則利于發展港口運輸。同樣是內陸地區,有的利于發展旅游,有的則利于發展工業;有的利于發展市鎮,有的則利于發展療養地等??傊?,環境狀態因其對人類社會發展提供的條件不同,從而將影響到人類對生存方式和發展方向的選擇,所以說它也是一種資源。
環境,包括其組成要素和整體狀態,都是人類社會生存發展不可脫離的依托條件和限制條件。也就是說,環境和人類社會生存發展的需要之間客觀存在著一定的特定關系。因此,環境是有價值的。環境的資源性和價值性是環境在功能區域上的特性。
環境價值可歸納為環境對人類的生存價值即滿足人類生存(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由環境提供人類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發展價值是指在滿足生活需要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生產力,不斷提高人類生活水平,環境所滿足的程度;生態價值為人類健康生活、更好地生存與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條件;文化價值滿足人類精神文明的需要。
環境具有的整體性與區域性、變動性與穩定性、資源性與價值性特性,都是由于環境是一個系統所決定的。環境是一個系統,是因為組成環境的各個要素以及各個組成部分之間有著穩定的有機聯系,并存在能流、物流和信息流。環境結構是環境系統的內在表示,環境狀態是環境系統的外在表示。環境結構是指環境系統中各組成部分間數量的比例關系、空間位置的配置關系以及聯系的內容和方式。通俗地說,環境結構表示的是環境要素是怎樣結成一個整體的。所謂不同的環境,實質上指的是它們有不同結構。環境狀態是環境結構運動和變化的外在表現。若環境結構不同,環境狀態就不同;若環境結構運動和變化,則環境狀態也會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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