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章第六節“高等教育質量保障體系”中提到,目前美國的認可組織有兩個。
1. 美國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
傳統上美國的高等教育認證,無論是學校認證還是專業認證,都是由非政府的專業認證組織執行。這種由非政府組織進行認證的做法與美國高校自治和地方分權的長期傳統有關。為了規范認證行為,提高權威性,地方與專業認證組織聯合組建了認證協會。1996年建立的美國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Council for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簡稱CHEA)是最大的認證協會,其下共有60余個成員組織,屬于民間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機構,代表著美國許多地區性、全國性和專業性認證機構的利益。協會內執行統一的認證標準和認證程序。CHEA是唯一的從事高等教育認證機構認可的非官方組織,承擔著對全美高等教育認證機構進行認可的責任。它的理事會由高等學校校長、學校代表和公眾代表等15人組成。它接受并認可了86所地區性、全國性和專門職業性認證機構,包括6家地區性認證機構(Regional Accrediting Organization)。認可的目的是審查并檢驗認證機構的能力和質量,規范其認證行為,從而提高高等教育質量。CHEA的宗旨是通過加強認證以強化高等教育,實現高等學校對教育質量的自我管理。
2. 聯邦教育部
1965年美國《高等教育法》賦予聯邦政府指導和資助全國高等教育的權力。1992年的《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允許聯邦教育部為保證合理使用聯邦資助經費而涉足認證。于是聯邦教育部(FED)制定了自己的認證標準,并根據其授權機構的推薦認可一批使用聯邦標準的專業認證組織。美國教育部的認可標準強調院?;驅I是否有資格獲得聯邦資助項目。這些標準要求認證機構在學生成績、課程、教師、設施、財政和行政能力、學生服務、招生、學位等方面保持一定的標準。
獲得聯邦政府授權,開展認證機構認可具體工作的是聯邦教育部全國機構質量與學風顧問委員會,根據2008年高等教育機會法(Higher Education Opportunity Act of 2008)授權并重組的顧問委員會,目前由18位來自全國高校、有關基金會的領導及聯邦參議員和眾議員擔任,他們定期召開開放性會議,審議認證機構的有關認可申請并向聯邦教育部推薦,以及向聯邦教育部提出有關認證政策、認可程序方面的建議。他們也向國會提供有關批準軍事教育機構學位的建議。
當然,認證機構也可不尋求認可,也有選擇美國高等教育認證委員會和美國教育部兩種認可的自由,但如果認證機構想要自己的認證院校和專業能夠參加聯邦政府的各種學生資助項目,就必須尋求美國教育部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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